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88号)、泗阳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泗政发[2019]62号)等文件精神,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一、
补贴标准: 根据申报专业不同,补贴标准为:
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
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
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二、
办理流程: 参保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系统查询,对申领人员进行核查比对,对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的申领人员,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其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中。
具体程序如下:
申请
符合申领条件企业职工可以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http://www.jshrss.gov.cn)或江苏人社微信公众号技能提升补贴申报模块,查找到本人目前失业保险参保地区,点击技能提升补贴系统,如实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号、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号等信息、进行网络在线申请。 现场申请办理:参保职工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申报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见附件)。
审核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3个工作日内,审核申领人员的条件资格,对审核通过的人员,形成“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公示表”;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在系统中注明审核不通过原因,供申请人查询。
公示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县人才网和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对享受补贴职工相关信息进行公,公示内容包括职工姓名、所在单位、发证时间、补贴工种、补贴金额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发放
对公示无异议的申领人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批次将技能提升补贴资金通过银行发放到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中。
泗阳县受理机构:泗阳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就业创业服务H13号窗口
联系电话:85227528 8527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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